政策聲明︰
本校致力向學生、教職員及家長持續推廣健康飲食的重要性,建立一個健康飲食的環境,鼓勵他們養成良好飲食習慣,並在生活中實踐。
本校將執行下列措施以落實上述政策聲明。
措施︰
(一) 行政
1. 學校委任最少一名專責人員統籌一個包括家長的委員會或小組,協助制定及執行健康飲食政策,並為專責委員會或小組會議紀錄存檔。
2. 每學年向教職員、家長和學生通告學校健康飲食政策及各項措施。
3. 每學年檢視和修訂學校健康飲食政策及各項措施的執行情況。
4. 向負責健康飲食在校園的老師提供支援,以便有充分的時間籌備活動及參與相關的培訓。
5. 委員會或小組負責監察午膳供應商及小食部營辦商所供應的食物及飲品的是否符合衛生署健康及衛生的標準,並根據監察結果,要求供應商或承辦商跟進及改善。
(二) 午膳
1. 全校學生須於校內午膳。家長可為學生準備午膳,讓學生攜帶返校或由家長送抵學校,然後分派予學生;家長亦可透過學校向午膳供應商訂購午膳。無論選擇任何形式,均應注意採用「可再用餐盒及餐具」。
2. 選擇午膳供應商時,須優先考慮午膳餐盒的營養素質,具體方法是參考衞生署編製的「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程序一覽表」。
3. 與午膳供應商所簽訂的合約中,必須訂明所有餐款根據衞生署編製的「小學生午膳營養指引」(最新版)製作。
4. 每月向學生和家長公佈菜單前,學校須事先檢視菜單,確保不含「强烈不鼓勵供應的食品」的餐款。
5. 學校設午膳代訂服務,每月向學生和家長公佈已核准的菜單,包括營養資料,讓他們在知情的情況下作出選擇。
6. 每學年最少四次,每次連續五天上課日監察所有午膳餐盒是否符合「小學生午膳營養指引」(最新版),可利用或參考衞生署提供的「學校午膳營養素質評估及回應表」作出記錄,向午膳供應商反映監察的結果,要求作出改善。該記錄應保存直至午膳供應商合約完結。
7. 鼓勵帶飯同學的家長參考「小學生午膳營養指引」(最新版)製作餐盒,强調午膳提供最少一份蔬菜和不含「強烈不鼓勵供應的食品」,例如油炸食物或鹹蛋、鹹魚等。
8. 如發現學生自携的午膳不符合健康飲食的政策,學校將向家長反映並建議改善。
9. 提供舒適的環境及充裕的時間給學生及教職員進食。
10. 推廣吃水果的習慣,與午膳供應商及家長擬定水果供應的安排(學生自行携帶 / 午膳供應商提供),令學生在校內每天食用最少半份水果。
(三) 小食(包括食物和飲料)
1. 選擇小食部營辦商時,須優先考慮小食的營養素質,具體方法是參考衞生署編製的「小學生小食營養指引」(最新版),禁止售賣「少選爲佳」的小食。
2. 每學年2次監察小食部所有貨品,確保不售賣「少選爲佳」的小食,具體方法是利用衞生署提供的「學校小食營養素質評估及回應表」作出記錄,向營運商反映監察的結果,要求作出改善。該記錄應保存直至營運商合約完結。
3. 鼓勵家長參考「小學生小食營養指引」(最新版),切勿提供「少選爲佳」的食物和飲料。家長可預備新鮮水果、水煮蛋或原味餅乾等的健康小食,强調小食是當感到肚餓時才需要和不應影響下一餐的胃口。
4. 禁止在校內推廣「少選為佳」的小食及拒絕接受有關製造商贊助校內活動。
5. 要求小食部推廣「宜多選擇」小食,擺放「宜多選擇」小食在當眼的位置。
6. 鼓勵學生多喝清水,確保學生能享用安全飲用水。
7. 如發現學生自携的小食不符合健康飲食的政策,學校將向家長反映並建議改善。
8. 不要以食物作獎賞,避免與健康飲食的習慣及信息違背。
(四) 教學及宣傳
1. 每學年向學生及家長推行最少一項有關健康飲食的活動,特別是促進家校合作的活動,讓他們明白健康飲食的重要性,從而懂得選擇適當的食物及培養健康的飲食習慣。
2. 校方積極參考可信的營養教育資料,例如衞生署或相關學術或專業團體發出的資訊,於學年內向家長和教職員提供營養教育,提高他們對健康飲食的認識與關注。
3. 透過學科教學、課外活動、家長教育活動等推廣健康飲食訊息,以配合學校的健康教育課程。
4. 鼓勵家長和教職員以身作則,於日常生活中實踐健康飲食的習慣,作學生的良好榜樣。
5. 鼓勵學生每年到衞生署學生健康服務中心接受包括體格檢驗、與視力、聽覺、脊柱等有關的健康服務。
6. 校方向教職員提供營養教育培訓活動,並鼓勵他們參加。
(五) 檢討及修訂
1. 每年檢討及修訂政策內容,確保各項目得到切實執行。
2. 一切修訂須經行政組通過方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