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的話

拾金不昧

        2014年聖誕節前夕下午,一輛載有總值2億7千萬的解款車途經灣仔告士打道時跌出錢箱,大量鈔票散落路面,多名市民爭相拾遺。經過警方多次呼籲後,遺失1523萬港元中只有約800萬交還。當天剛巧途經而遇到事件的市民有三種不同反應:

        1.行人在行人道上旁觀或駛經的司機沒停下來,他們可能覺得事發突然,來不及作任何反應;或者認為當時交通繁忙,會對安全構成危險;又或者靜觀其變,留待警察到場處理。

        2. 從新聞影片中看到有些熱心市民協助檢拾紙幣放回錢箱中,亦知悉有一位銀行職員快速地拾起50萬港元鈔票,隨即送往馬路對面的灣仔警署。他們全無據為己有的意圖,值得稱許!

        3.有些市民衝出馬路,有些司機立刻停車,有些的士乘客要求司機停車給他下車。他們檢拾鈔票,然後離去,這種瘋狂的行為,令人嘩然咋舌。

        之後,若干犯案人士被拘捕及送到法庭接受聆訊,法官指責他們失去理性、漠視法紀和無法無天,其中一位被判即時監禁5個月。一時貪念弄得鎯鐺入獄,後悔也太遲了!就算那些拾遺不報的市民仍然逍遙法外,他門也會提心吊膽和受良心責備。其實,這些市民以為「地上執到寶」是大錯特錯,他們已經干犯了香港法例(「如任何人不誠實地挪佔屬於另一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地剝奪該另一人的財產,即屬犯盜竊罪」)。

        同學們,從法例中我們學會:(1) 要用誠實手法獲取財富,光明磊落,心安理得;(2)不要侵害別人的財產和權益,互相尊重;及(3)不要使人永遠失去其財產,否則那人蒙受損失,沒法補救。

        在學校裡,大家或會拾到其他同學的物品,或者看見同學有些美麗精緻的文具,我們都不可動貪念。文具和大額鈔票兩者之間在價值上似乎有很大差距,不過有一節金句提醒我們:「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因此,大家要從小便培養正直的價值觀,不然一念之差只會可能最終使我們後悔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