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優兒童的定義
「資優」、「智能」和「才能」的定義,往往會隨著時代、文化和社會價值觀的不同而改變,所以直到現在還沒有一個一致的 定義。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四號報告書》參考美國的Marland Report (1972) 所提出對資優的定義,採納以較廣闊的定義來界定資優兒童。
報告書指出,資優兒童是指在以下一方面或多方面有突出成就或潛能的兒童:
多元智能理論
根據Dr Howard Gardner 的「多元智能理論」,人類的智能至少可以分成八個範疇,它們分別是:語言智能、空間智能、邏輯數學智能、身體動
覺智能、音樂智能、人際關係智能、自省智能及自然辨識智能。
資優三環概念
Dr Joseph Renzulli 認為資優的概念應包含智力以外的因素。在 Dr Renzulli 的資優三環概念中,中等以上的能力、創造力,以及工作熱忱,是發展資優行為的三個重要元素。他相信具備這三種元素的人會有較大機會展露出資優行為。